
6月26日,泾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曹霞送第九批选派干部刘俊峰到茂林镇奎峰村报到任职。刘俊峰同志自2017年来到奎峰村,扎根基层,主动作为,全身心投入驻村岗位,为群众解难题、...

为给卤菜“增味提鲜”,刺激销量、牟取利益,熟食店老板在汤底中添加罂粟壳制作卤菜,并对外销售。近日,泾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食品安全案件,被告人赵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 ...

为积极响应全县“新春第一会”会议精神的号召,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示范引领作用,泾县人民法院近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以“实干争先优环境青春建功添动能”为主题的“青年文明号”实践活动。

近日,泾县人民法院“执行110”通过与公安机关联合布控获取反馈信息,精准找到被执行人入住酒店并成功将其拘传,一举达成多起案件和解。

2月27日,泾县人民法院邀请安徽法治报陆慧敏为法官助理、书记员传授“独家秘笈”。

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维权意识,营造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3月15日上午,泾县人民法院参加县消保委组织开展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泾县,山高林密,溪涧纵横,县域森林覆盖率达67%以上,享有“山川清淑,秀甲江南”之美誉。泾县人民法院一贯以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根本遵循,妥善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近日, ...

2月5日,泾县人民法院充分抓住年末岁首务工返乡、账款结算这一黄金时期,集中开展涉金融及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维护司法权威,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幸福祥和的春节。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和互联网的普及,人们开始追求多样化、个性化的商品,境外代购逐渐成为年轻一代消费的主要方式,也催生出“专业代购”这一行业。然而,代购们手持个人身份证件及签注出入境 ...

夫妻离异后,出借人就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诉至法院,且仅将以个人名义出具借条的夫妻一方列为被告,该被告向法庭申请追加其原配偶为第三人,请求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此种情况下,夫妻另一...

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宪法宣传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营造遵法守法、知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泾县法院组织开展了“12·4宪法宣传日”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守信践诺、诚信经营信用生态,促进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植入民心,9月27日,泾县法院普法志愿者走进昌桥乡向日葵花田 ...

近日,泾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令孩童监护人和玩具车经营者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为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施教的警示教育作用。9月13日上午,泾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化名)涉嫌徇私枉法罪、贪污罪一案,并邀请了县纪委...

9月8日上午,泾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玲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泾县乐贝儿幼儿园,开展以“法律小知识你知道多少”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为小朋友们送去一场“开学第一课”。

为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深度参与县域综合治理,9月8日上午,泾县人民法院在黄村镇举行法官工作室揭牌仪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舒军,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振共同为法官工作室揭牌。

8月27日,泾县法院“执行110”周末出击,成功拘传被执行人黄某。迫于司法拘留的强大威慑,黄某当场履行6万元,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八旬老人送锦旗称赞人民好法官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推进会精神,11月9日,泾县人民法院迅速制定方案,拉开“冬日猎赖”行动序幕。
男子刘某利用很多高校学生、单位职工参与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必须在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的需求,冒充期刊杂志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屡屡得手。10月30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起诈骗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