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妈,身体还好吧?天气凉了,要注意保暖。”“现在挺好的,老伴生病在医院,三个孩子轮流照看。孩子们和我们住在一个小区,女儿不放心我,也过来陪我,生活很方便,感谢法官的关心。”10月23日上午,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艳和同事们踏进王大妈位于合肥大杨镇的家中时,大妈激动地迎上来,紧紧握着吴艳的手,一个劲地道谢。
这是吴艳对5月份的一起调解结案的赡养纠纷进行的登门回访。
王大妈和老伴林大爷共育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在孩子们长大成人时,两个儿子与父母之间因房屋拆迁安置问题产生了隔阂,都认为父母偏袒姐姐。父母与子女之间没有好好沟通,从此心中有了“结”。老人因性格倔强,说话做事“说一不二”,也未曾向两个儿子解释。这小问题一拖就是十几年,父母和儿子们的关系也越来越疏远,“结”也越结越深。十多年里,两儿子对父母之事从不过问,而老两口为治病已花光所有积蓄。今年5月,老两口就医药费及赡养费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三个子女承担相应义务。
在初步的接触中,庐阳法院了解到老人和孩子之间存在误会,于是委派家事调解员调查了当年所有的拆迁资料,发现老人确实没有偏袒任何子女,也未进行财产转移。当这一事实摆在眼前时,三个子女都放下了芥蒂。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鉴于老人家生活困难,法院对于诉讼费免予收取。
几个月过去了,中秋刚过,重阳将至,法官们选择这个时间点回访,正是为了了解老人与子女的关系是否得到缓解,子女的赡养义务是否履行到位。在和王大妈谈心的过程中,法官了解到三位子女中秋节都回来探望了老人。王大妈说:“谢谢你们的关心,大家把话说开,现在相处得很和睦。三个孩子平时有空就来看我们老两口。”
10月23日,庐阳法院联合合肥市庐阳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构建“涉老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专业优势与老龄办政策倾斜优势,构建涉老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
据悉,因近年来庐阳法院的涉老审理案件骤增,案件种类从传统的赡养、继承纠纷,拓展到涉老离婚、涉老损害赔偿等新类型纠纷,老年人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该院民一庭聚焦涉老案件,大力推进老年人涉诉权益保护,深入老年人家中调解审理,加大调解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诉讼费实行减、免、缓,为老年当事人创造温馨和睦的生活环境,维系了家庭的亲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缪妍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