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五市协力开展专项检察监督 守护长江(安徽段)水清岸绿
来源:记者 徐奥萍 李小平 2020-11-16 16:16:53 责编:于迟

11月12日,皖江五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安徽)经济带专项检察监督工作推进会在马鞍山市召开。会议通报了皖江五市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情况和主要业务数据信息,并启动了为期一年的长江流域禁捕、长江船舶污染暨尾矿库污染治理专项监督活动。

记者了解到,芜湖、安庆、池州、铜陵、马鞍山五市检察机关辖皖江全长约 400 公里,去年5月,五地检察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聚焦解决长江安徽段沿线突出生态问题整改,开展服务保障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专项检察活动,推动促进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进程,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去年6月至今年6月,皖江五市检察机关共摸排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线索502件,立案办理39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66件,行政公益诉讼3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6处290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39350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439亩;保护被污染土壤2800亩;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63906吨,没收土地上建筑物面积53.56平方米;追缴环境损害赔偿金3130余万元,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近13亿元,收回国有财产1381万元,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案值91万元,关停和整治各类违法排污企业128家左右。

会议决定自今年11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皖江五市检察机关长江流域禁捕、长江船舶污染暨尾矿库污染治理专项监督活动。在长江流域禁捕方面,各检察机关将根据实际,与公安、渔政、水利、林业、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在禁捕水域开展定点式、常态化巡查,做到有禁必止、有案必办,对违反禁渔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长江船舶污染方面,将重点关注船舶违法向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排放污染物,船舶违法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船舶燃油质量不达标,船舶尾气排放不达标造成大气污染,靠港和锚泊船舶未建立污染物排放、接收、转运、处置机制等问题。尾矿库治理方面,各地检察机关将结合实际,督促行政机关落实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完成闭库,开展尾矿库相关行业污染治理,严格尾矿库建设项目准入。

各检察机关表示,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突出问题,深化皖江五市长江流域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有影响案件,保护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有力有序推进长江禁捕工作,更好地守护长江(安徽段)水清岸绿。(记者 徐奥萍 李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