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治建设督察进入后半篇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2020-11-18 16:12:58 责编:安徽省司法厅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省委依法治省办于今年9月底至10月下旬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 

9月29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通知》,明确此次督察主要围绕各地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决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以及各地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开展全面督察。在全省各地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省委依法治省办会同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等部门组成八个督察组于10月18日-21日分别赴淮北、淮南、滁州、铜陵、宿州、安庆、马鞍山、池州8个设区市进行实地督察。 

实地督察期间,督察组通过召开见面会、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个别谈话、走访相关单位、案卷抽查和检查台账等方式,了解被督察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以督察促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法治建设的责任,推动中央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各市落地见效。 

在自查和实地督察的基础上,省委依法治省办形成《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10月22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李锦斌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报告进行专题审议。 

近期,省委依法治省办将结合自查、实地督察情况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要求,制定全省督察问题总清单,并召开督察情况反馈会,认真组织实施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安徽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