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滁州市琅琊区检察院认真贯彻全市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以“三个专项”活动为抓手,积极探索创新,推进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长效、科学发展。
▲2020年11月3日,琅琊区检察院会议室,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推进会。(吴文丹)
一是以涉金融系统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为“切入点”,全面推进民事监督领域新格局。本着“不忽视一个线索,不放过一个问题”的原则,筛查摸排银行系统在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案件7件,不断延伸监督视野,主动依职权监督,深入研究解决民事执行监督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提升对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的工作水平,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事检察工作的新期待。
二是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为“着力点”,深入探索行政监督案源新渠道。重点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等事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执法活动领域,已发现案件线索5起,立案5起,与琅琊区法院执行局、行政庭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推动建立非诉执行监督的长效机制,助力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百日攻坚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为“突破点”,统筹规划公益诉讼监督新方向。依据“滁州市贯彻落实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组反馈意见整改四项清单”“滁州市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整改清单”和“市河长办暗访问题清单”,重点排查城西水库周边、清流河沿岸部分区域以及104国道旁等区域,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行为问题线索16条,并发现涉及历史建筑保护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线索2条。把服务保障民生作为公益诉讼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展公益保护范围,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涉疫案件1件),相关单位回复采纳4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开庭审理1件(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领域“等外”案件)。(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