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会议在肥召开,省政协副主席、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组长姚玉舟主持并讲话,省高级法院院长董开军、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出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司法协调小组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拓展了社会主义法治新道路,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新指引,为维护国际法治秩序贡献了新智慧。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其理论精髓、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切实贯彻到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政法机关要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率先垂范,为全省各级各部门作出表率。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精心组织学习,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统筹安排,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以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确保全体政法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要深入开展宣传调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内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全方位解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要谋实谋细贯彻举措,认真梳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列出任务清单,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全面依法治省实践,不断开创法治安徽建设新局面。(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