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检察机关全力保障服务民营企业
来源:记者 常振龙 2020-11-30 10:33:16 责编:于迟

记者11月26日从亳州市政协赴亳州市人民检察院“畅通服务民企绿色通道,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对口协商会上了解到,近年来,亳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畅通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助力亳州“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和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走深走实,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

多年来,亳州市检察机关践行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完善服务和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思路和举措,切实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2018年研究出台了《依法保障和促进亳州“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的13条指导意见》,2019年研究出台了《依法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10条指导性意见》,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从促进企业经营发展、保障劳动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大局层面,辩证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履职智慧,把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结合好,以更大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助力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的底线。

全市检察机关在严格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等司法政策的同时,同步与工商联建立日常沟通联系机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民营企业开通了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一站式”综合检察服务。与此同时,设立涉民企案件投诉控告受理专用通道,设置民营企业服务岗,并开通96309服务民企热线、邮箱;对涉民企控告申诉案件线索实行专门管理,推动完善涉民企案件线索的分流、移送、办理、答复、释法说理等工作流程;建立涉民企控告申诉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涉民企民事、行政申诉优先办理,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答复制度。

今年9月份,亳州市两级检察机关还开展了涉民营经济案件“检察长集中办案月”活动,两级院检察长共办理9件涉民营经济案件,其中市院检察长办理5件,县区院检察长办理4件。两级院检察长严格把握涉民企法律政策界限,坚持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充分利用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约访或接访涉案民营企业等方式推动案件妥善处理,极大提升民企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在某铸铁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刑事案件中,检察长带头办案,通过带案走访、公开听证等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对王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该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目前已办理涉民营经济刑事案件43件56 人,其中批捕27件31人,起诉14件17人,依法不批捕5件7人、不起诉9件12人。(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