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12月9日,省检察院就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省教育厅发出检察建议,助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教育、引导、监督和管理职责,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阳光的成长环境。
记者了解到,省检察院在对2018年以来我省办理的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案件呈上升趋势,且涉案未成年人向低龄化方向发展。这些案件不仅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而且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也反映出在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存在部分校园管理不够规范、校园安全保障措施不够到位等问题。
对此,省检察院采用案件化办理模式,指定专人负责,对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的全部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并赴基层实地调研,倾听一线声音,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了《检察建议(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意见、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检察建议具有针对性、可行性,落实好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的要求,省检察院还于12月8日组织召开听证会,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到会发表意见,法学教授、律师、心理咨询师等担任听证员,认真评议并提出了宝贵意见。
在认真研究各市检察院及听证会上各方提出的意见后,12月9日省检察院向省教育厅发出《检察建议》。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跟踪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确保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同时,还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记者 徐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