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检察院上门听证伸援手 司法救助因案返贫户
来源:刘晨 记者 徐奥萍 2020-12-22 17:48:13 责编:齐晓迪

江淮新闻第一端5

“我8年前就瘫痪了,没有自理能力,现在母亲被害,既拿不到赔偿,还要人照顾,日子太难了。”11月11日,东至县大渡口镇新深居委会贫困户老江哽咽着向池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郭磊倾诉自己的难处。此前,老江家中发生刑事案件,一直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十分艰难。

7777

​▲郭磊与大渡口镇党委书记丁正平共同为老江纾解心结

“你的情况我们都了解了,今天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乡镇党委政府相关人员一同过来,就是为了公开听证,探讨评议你的司法救助申请可不可行,一起帮你想办法解决困难。”听完老江的诉求,郭磊道出了此行的目的。

突遭横祸 贫困家庭雪上加霜

今年1月份,被告人吴某入户行窃,被老江的母亲撞见,吴某害怕事情败露,遂掐其颈部致死。随后,被告人吴某拿了一个钱包,仓皇逃跑。后经查明,该钱包内只有6枚1元硬币。

4月28日,池州市检察院就此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被害人家属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吴某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决定合并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对吴某限制减刑,依法判处吴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9653.5元。

案发后,在外务工的老江的妻子只能回家照料老江,加上长期就医、服药的开销,老江一家人的生活愈发困难,出现了因案返贫、加贫现象。案件虽已判决,但被告人吴某也是贫困户,且已入狱服刑,其妻子为弱劳动能力者,儿子智力残疾,均没有能力赔偿。

公开听证 群策群力纾困解难

无奈之下,老江向检察院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接到申请后,郭磊详细了解案情并仔细查阅《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发现老江的情况与“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应当予以救助”有所契合,但严格比照尚有出入。

这种情况能否直接获得司法救助?为进一步达成共识,11月11日当天,池州市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探讨评议,为老江家解决困难出谋划策。

“老江家有一定的特殊性,应当对他进行兜底性救助。”

“比对‘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应当予以救助’这一规定,我认为应该予以救助。”

虽然本案严格比照条款确有出入的地方,但听证过程中大家都认为应当看到其特殊性以及条款规定的兜底性意义,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帮助老江渡过难关。

联合帮扶 司法救助破层出圈

经探讨评议,池州市检察院初步明确救助方案,将对老江一家进行及时救助。“之前我提心吊胆,觉得自己情况不太符合救助要求,听到郭检说要‘以人民为中心’,我心里暖暖的。”得知这一消息,老江不禁哽咽流泪。

为保障老江一家后续生活稳定,当天的听证会上大家还共同出谋划策,为老江提供多元救助。池州市检察院联合东至县检察院与当地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起,为老江落实了低保政策,解决了轮椅更换等问题。检察机关也将定期组织回访和慰问,关注老江思想状态和生活情况,努力在国家政策、社会公益等方面为老江一家争取更多帮扶,让司法救助“破层出圈”,变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刘晨 记者 徐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