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公共法律服务崭新篇章
来源:彭继友 记者 周莹莹 2020-12-31 16:51:55 责编:于迟

江淮新闻第一端5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十二次会议精神之际,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展示“十三五”期间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以及在保障、护航、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所发挥的作用,展望“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愿景。

记者:对于公共法律服务,老百姓最关心的有两点:一是无偿的服务能否均等享受?二是有偿的服务是否物有所值?“十三五”期间,我省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出了哪些努力?取得了哪些实实在在的成效?

姜明:让群众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随时随地随身享受到法治实惠,这是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初心。“十三五”期间,省司法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两快、两全”和“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夯基础、强统筹、铸特色,基本实现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统筹领导。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时期法治安徽建设实施纲要》《安徽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纳入对各市、县(市、区)法治建设考核和综治考核内容,并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批准同意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省司法厅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二是完善法规体系。出台和修订《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安徽省公证条例》等法规,构建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法规体系。

三是深化融合发展。建成省、市、县、乡镇(街道)、村(居)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开通省级统一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成安徽法律服务网(12348安徽法网),让群众足不出户解决法律难题。

四是推进改革创新。开展律师调解、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试点,将律师参与调解等事项统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全省行政体制公证机构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部改为事业体制,设立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6家。健全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完善与审判、检察、侦查工作衔接协调机制。推进法律援助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规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改革完善仲裁委员会治理结构,推进仲裁委员会内部管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是强化规范管理。强化执业监管,开展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双提升”和“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示范岗”创建活动,开展仲裁行业发展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公证集中警示教育,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

记者:公共法律服务的触手可得,与健全的服务网络密不可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是如何分工协作的?

姜明: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努力实现“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

实体平台方面,全省已建成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51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3945个,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热线平台方面,在全国第2家开通省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现高接通率、高满意率、低投诉率。网络平台方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安徽法网,累计开通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店铺3000余家,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三台融合的进程在稳步推进。出台《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实施五大工程。实施网络统领工程,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任务工单管理系统,强化电子跟踪、预警管理。实施数据汇集工程,推进省级公共法律服务数据中心建设,提升数据搜索能力,强化大数据分析,建立当事人法律服务档案系统。实施均衡发展工程,推进指挥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窗口相互整合、一体运行。实施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优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探索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区块链+公共法律服务”。实施保障巩固工程,加强财政保障和运营管理,建立质量监督评估体系、服务评估体系,加强各层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信息安全建设。五大工程协同发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

记者: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全省各地“摘帽出列”的喜讯频传。近年来,我省公共法律服务是如何护航助力脱贫攻坚的?

姜明: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切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我省深化“法治护航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米”。

连续五年组织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将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今年疫情期间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的群众,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对象范围,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在全省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法律援助品牌活动,实施贫困户“法律体检”,突出助力脱贫攻坚、复工复产主题,创新服务方式,切实维护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优化法律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有序向基层、向农村均衡配置,为贫困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帮扶。

截至11月底,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13.1万人次,办理公证事项27.1万件、司法鉴定案件12.4万件、法律援助案件8.67万件、仲裁案件0.52万件。

记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了“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目标。展望“十四五”,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会带来哪些新期待?

姜明: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司法行政为民永远在路上。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十四五”期间,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融合,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着力推进改革发展。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工作对接机制。巩固和推进律师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着力健全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强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管理,积极稳妥推进仲裁委员会内部管理机制改革。

加强机构人员建设。全面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和工作全覆盖。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仲裁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强化执业监督管理。完善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标准化体系。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以群众满意度检验工作成效。(彭继友 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