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铁法院集中宣判一批危害食品安全案
来源:记者 唐欢 2021-01-27 16:04:37 责编: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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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上午,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对4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进行公开集中宣判。涉案的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2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千元至8万元不等的罚金。

据悉,此次集中宣判的4起案件,均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其中吴某继、赵某胜等7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2020年5月至7月,被告人赵某胜到肥西、长丰等地多次作案,采取投喂绑有“三步倒”(氰化物)鸭脖的方式,毒杀土狗16只,后卖给被告人吴某继6只和陶某6只、严某兵4只。陶某和严某兵明知是毒杀狗仍收购并加价出售给他人。被告人吴某俊、吴某晖明知吴某继销售的狗肉中含有有毒、有害成份,仍然从其处收购已剥皮狗肉,并加工后再出售。被告人张某杰明知吴某继收购的是毒杀狗,仍为其提供剥皮帮助行为。法院审理后认为,该起涉案的7名被告人均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吴某继系累犯,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其余五被告人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千元至7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中帮助剥狗皮的张某杰被认定为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合铁法院集中宣判一批危害食药安全案

​另外一起是“毒豆芽”案。肥西县的黄某、孙某夫妻在生产豆芽过程中,为防止豆芽腐烂,卖相好看,擅自掺入“恩诺沙星”(兽药)后销售。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9千元,孙某被宣告适用缓刑。

据介绍,合肥铁路运输法院自2020年9月1日起集中管辖合肥市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以来,以执法办案为根本,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从严审判,对相关行政处罚案件从快执行。依托集中管辖法院优势,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跨区域协作,确保同案同判,推进行政处罚案件在合肥市范围类案执法统一尺度,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