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信访团队负责人陈军一行人来到六安市叶集区姚李镇,看望一案件申请执行人熊某,并为躺在床上的他送上20万元司法救助金。
据了解,2015年6月27日凌晨,被告陈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合肥市合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东风小学附近时,遇原告熊某骑行或推行无号牌两轮电动车由南向北横过道路,两车发生碰撞。熊某伤情较为严重,被送往医院救治。2016年3月22日,经鉴定,熊某因交通事故致特重颅脑损伤,呈植物人状态,属一级伤残。法院判决被告陈某向熊某支付赔偿款11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多方查证,被执行人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拿不到赔偿款,熊某的家庭状况也愈发困难。
了解情况后,陈军立刻指导熊某家人准备相关材料依法申请司法救助,以暂时解决家庭困难。经申请审批,熊某获得了20万元的司法救助资金。
“此次救助是对你们权利的保护,最大限度地帮助你们缓解经济压力。被救助并不意味着案件不再执行了,我们依然会继续将你们的案件作为重点并长期跟踪。”面对一家人对后续执行进展的疑惑,陈军现场释法说理,解答了疑问。(钱进 记者 徐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