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调委会做好村民的“法律娘家人”
来源: 陈小宝 赵书银 2021-01-28 15:19:39 责编: 何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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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泾县琴溪镇乐琴村调委会紧紧围绕为民解忧为主题,始终以“村民满意不满意,当事人满意不满意”为工作的标准,用真情、亲情化解矛盾纠纷,被广大群众赞誉为服务一方百姓、为民排忧解难的“为民会”;用诚心、耐心感动了当事人,被当事人称赞为家庭和社会的“贴心会”。

扭住关键——规范建设强素质。该村狠抓村调委会的建设,将村“两委”会议室与村调委会共用,做到有固定场所办公,刻制了印章、制作了人民调解+徽章,做到了制度、标牌、标识上墙等。严格把好调委会调解员的选拔关,结合村民换届选举,推选出素质高、群众威信高、文化水平高的“三高”人员进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担任人民调解员。在2020年以来,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整合了综治、信访、公安、司法、安全部门等“六位一体”的资源,把联防、联控、联调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完善了调解工作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学习制度、回访制度等。做到快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通过各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调动了调解人员的积极性,提升了整体工作水平,为开展好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紧扣主题——为民解忧促和谐。2020年8月24日,该村调委会得知乐疃村民王某(化名)报告,村民陈某(化名)因与施工队工人发生口角,将正在作业的挖机叫停,致使工程停工。村调委会获悉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同施工方等人赶到陈某家调查调处此事。经多方协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施工方继续临时用地到工程结束时恢复,按年度赔付青苗费给陈某。工程队因施工需要在地旁边堆土,但不得影响其耕种,不予赔付任何费用。经过村调委会调解员的调解,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扩大,既保证了村民的利益,又为村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净化水土——思虑在前止纠纷。民间纠纷和矛盾,易抓住苗头,早发现、早解决,防止事态扩大。该村调委会的调解员经常下队,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力争在第一时间内做好工作,消除矛盾。如:有一次,村调解员在工作中,发现有一户居民正在筹备砂子、水泥准备粉后墙。根据平时工作掌握的情况,这户村民与后一户有些小矛盾,调解员估计两家可能会发生矛盾,便及时找到双方做工作,达成调解协议,避免矛盾的发生。此外,还实行每月预测分析会制度,根据季节变化,农村建设要求,预测下面可能发生的问题,以及平时发现的情况,及时分析,研究解决的方法,并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使小纠纷不至于酿成大矛盾,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 

标本兼治——调解与普法双赢。调处已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只是治“标”,更重要的是治“本”,该村调委员会把调解工作与普法工作相结合,用普法教育来提高村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有效避免或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通过举办普法教育培训和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广播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法律法规。2020年共举办法治宣传教育培训4次。向村民发放《民法典》《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等册页以及防电诈宣传单1000余份。开辟了法律知识宣传专栏,刊出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等,把村民群众思想统一到讲稳定、讲大局、依法办事上来。新建了集党建+三治、民法典宣传长廊、宪法文化墙、法治警示牌、法治宣传栏为一体的法治文化广场。开展了送电影下村、送戏进村的法治宣传活动。

调委会工作阵地在基层,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和谐发展是调委会开展工作的主旋律,该村人民调委会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还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创造了一个和谐发展的新气象。积极参与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参与各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及外来企业的环境整治工作,为全村创造了一个民乐村安的新环境。(陈小宝 赵书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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