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妥善处理 当事人母亲送锦旗
来源:罗丹 2021-02-08 11:31:36 责编:刘超

江淮新闻第一端5

2月7日上午,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母亲李女士将一面印有“周身正气,公正可嘉”的锦旗送到肥东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对法院心系群众、高效司法、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

2008年9月23日,原告黄某与被告浦某登记结婚,并于2009年3月11日生育婚生女浦某某,婚后原、被告因各种琐事争吵,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因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后原告再次起诉离婚,双方对离婚不持异议,但是对婚生女的抚养及共同房产分割仍然存有分歧。原来,2008年7月21日,被告浦某购买了位于肥东县某小区的房屋,总价款为42万余元,首付款为12万余元,按揭贷款为29万余元。2018年11月18日,被告将该房屋以81万余元价格出售,其中有61万余元售房款在肥东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账户托管。

送锦旗

2020年1月3日,双方就61万余元的房款进行分割,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一份欠条。原告主张按照双方各30万余元对售房款进行分割,法院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重新酌定了分割方案,1/3归原告,2/3归被告。

判决后,在房产分割问题上,双方无法保持信任,遂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该案承办法官和执行局法官联系,依法将托管中心的61万余元进行了公平公正的分割。至此,这个近一年的案件终于圆满的终结。

李女士在收到执行款那刻,满怀激动地给承办法官打来电话表达内心真诚的感谢,并在当天一大早就来到法院,通过送锦旗的方式表达她的感激之情!(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