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还钱,借款人赖账?
来源:晋阿文 杜瑾 记者 刘超 2021-02-24 15:13:11 责编:刘超

​“人家当时看你们经济困难,周转不开才当的担保人,后来还暂时帮你们把钱先还了,你们非但不感谢,还一拖再拖的不还钱?再这样推脱下去,法院就要采取强制措施了!”2月22日,在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耐心说理下,被执行人朱某等三人一次性支付了代偿款86175元,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据了解,2013年6月,朱某等三人向吕某借款50万元,步某夫妇因系借款人亲戚,故为借款合同提供了担保,并将一套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债权到期后,朱某三人未按约还款,吕某便将债务人、担保人一起诉至法院。吕某胜诉后,朱某三人只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余下85000元未偿还,后吕某要求步某夫妇承担保证责任,步某夫妇遂支付了剩余的85000元。承担了保证责任的步某夫妇向朱某等三人索要代偿款,朱某三人却置之不理。步某夫妇为当初的担保行为后悔不已,伤财又伤心的两人将朱某三人起诉至雨山法院。2020年11月,法院经审理判决朱某三人应向步某夫妇支付代偿款85000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朱某三人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步某夫妇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向朱某等三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22日上午,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约至法院调解室,从法律责任、拒不履行将会对其生活造成的影响、法院会进一步采取的强制措施等方面对被执行人进行劝导。经过一个小时左右的释法说理,被执行人朱某等三人慑于思想压力和法律的惩罚,终于转变态度,通过手机转账方式付清了全部案款,至此,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晋阿文 杜瑾 记者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