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法院审理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来源:汪雯 张慧文 记者 唐欢 2021-03-24 10:03:10 责编: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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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软件侵入摄像头,观看并截取摄像画面。3月22日,记者从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案,一审判处被告人丁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据悉,这是该院审理的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丁某某用笔记本电脑在QQ群内下载他人上传的软件数据,并通过运行软件,将下载的数据导入软件中,侵入他人网络摄像头观看摄像画面。2019年5月31日—7月27日,丁某某成功侵入367台网络摄像头并截取画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某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且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丁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丁某某的犯罪情节、性质、危害后果、悔罪表现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汪雯 张慧文 记者 唐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