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及第十党支部到泗县丁湖镇石丁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宿州中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第十支部书记及部分干警与石丁村两委成员参加座谈。
座谈中,宿州中院分别就帮扶工作、党建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等与石丁村干部进行交流,了解该村已脱贫贫困户中有无因重大疾病等原因返贫的情况;该村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脱贫、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情况;该村在宣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理论,以及宣传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党的方针政策方面的情况。听取村两委对法院下一步帮扶工作的意见建议。
经了解,石丁村已完全实现脱贫,目前没有边缘户返贫迹象。该村按照县、镇两级党委政府要求,正积极规划创建“全国文明示范村”。村两委提出,因该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场地、村文化广场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备,相关资金不足,希望法院进一步帮扶,给予支持。宿州中院认真记录,并与村两委成员交流探讨相关工作,研究下一步帮扶措施。
宿州中院机关党委及第十党支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有针对性的到扶贫包保村进行对口走访调研,是落实问题导向、开门整改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有益实践。(欧阳平 王宁 王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