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法院构建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
来源:魏玲 方硕 2021-04-01 14:52:57 责编:刘超 访问量: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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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企业送达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联动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加强监管协作,探索审判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度融合,推进企业诚信发展,营造良好地方营商环境。

​“我们日常在寄送涉企业法律文书的时候,常常会遇到各种困扰。有的企业注册地址是淮南,却在外地经营;有的企业登记地址变更,法院并不掌握情况。这大大增加了我们的送达难度。”诉讼服务中心书记员吴娜表示。

为此,淮南中院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建立“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法院接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包括企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通信地址、电子邮箱、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及其联系方式,企业股东情况及其变更等各类信息一目了然。平台共享带来信息精准,极大提高了书记员文书送达效率。

按平台信息送达文书,企业依然“失联”怎么办?《意见》完善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法院及时将无法送达记录移送给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予以公示,直接影响企业信用,倒逼企业配合法院送达。这不仅有效解决了企业对于诉讼案件的规避行为,也实现了对企业注册地址等信息的有效管理。

“我们还与市场局明确了相互告知义务,因无法送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去办理登记等行政事务时,市场局函告法院;同样,该类企业接受送达主动履行诉讼义务的时候,法院函告市场局。”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孙根谈到。双向的沟通机制,形成了对企业信息的动态监管,事前事后“一张网”,被动变主动,显著提升了企业诚信水平。

据悉,淮南中院将不断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更多政务数据与司法审判信息共享平台,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用好失信企业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在诉讼服务、案件办理、执行攻坚等方面,为提高地方营商环境提供更多高质量司法服务。(魏玲 方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