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法院“背包法庭”进小区
来源:陈浩 记者 刘超 2021-04-02 14:36:44 责编:刘超 访问量:10000

江淮新闻第一端5

3月30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城南法庭法官来到雲河湾小区,使用移动开庭设备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以巡回审理方式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2020年9月10日17时40分,原告朱某某驾驶摩托车在六安市裕安区横排头至西河口大桥陶冲村路段,与被告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原告朱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经鉴定,原告朱某某伤情为九级伤残。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朱某某遂诉至法院。考虑到原告朱某某已花甲之年,且身有九级伤残,出行不方便,为方便群众诉讼,践行司法为民,以个案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让审判服务民生,承办法官便将庭审活动“搬到”原告朱某某居住的小区。

庭审结束后,原告朱某某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保险公司就支付事宜承诺一周内给予答复。(陈浩 记者 刘超)

微信图片_2021040116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