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谢明法官带着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到辖区孔集镇邵某的家中,为因受伤而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入户调解,被告当场从银行取出80000元现金交给原告,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去年3月,邵某进入某超市购物时,因超市未能及时清理地面果皮,导致邵某滑到受伤,左膝关节受损。邵某与超市因赔偿问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并申请进行伤残鉴定。
鉴定意见出来后,法官考虑到原告受伤后一直依靠拐杖才能活动,因此一直与原、被告通过电话方式沟通案情、了解困难,联系赔偿事宜。当日上午,承办法官联系被告一同到受伤的原告家中,入户开展调解工作,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被告当场向原告道歉,并支付了赔偿款,矛盾顺利化解。(何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