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调解“无声” 司法有情
来源:汪悦磬 记者 刘超 2021-04-29 10:32:32 责编:刘超 访问量: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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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上午,旌德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调解室进行了一场“无声”的调解,妥善处理了一起涉聋哑人案件。

原告朱某某与被告郭某某均为聋哑人,双方于2017年10月11日领证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因工作原因,两人分居两地,聚少离多,夫妻感情逐渐变淡,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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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中,考虑到两名当事人均为聋哑人,为最大限度保障他们的权利,法官专门从县聋哑学校邀请了一位手语老师全程参与调解并同步翻译。调解中,承办法官放慢语速,耐心询问案情,确保手语老师有充分时间准确翻译。经过2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自愿离婚,朱某某归还郭某某金项链、电视机、床等。为避免在履行调解协议过程中,因沟通不畅,双方再次产生新的矛盾,承办法官陪同郭某某前往朱某某家中领取相关财物。至此,该案案结事了。(汪悦磬 记者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