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被执行人因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出现在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执行法官“火眼金睛”将其逮了个正着。最终,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的威慑下偿还了2万元借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8年3月,郭某因工程周转向曹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该借款曹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郭某支付借款3万元。判决生效后,郭某在偿还1万元后,就不再履行还款义务,曹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法院通过查控系统发现其名下并无实际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法院依法将郭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但郭某仍和执行法官“躲猫猫”,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但万万没想到几个月后,郭某竟主动送上门来。4月25日,执行法官接待完当事人经过一楼立案大厅时,见到一个带着口罩的人,总觉得似曾相识,执行法官立即核实其身份后带至羁押室。原来,这个戴着口罩的人便是久未现身的郭某,郭某因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现身法院,他怎么也想不到尽管自己戴着口罩混在人群中,却还是被“火眼金睛”的执行法官认出。
在羁押室里,执行法官对郭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要承担的严重后果,郭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场交齐2万元执行款。至此,该案得以执行完毕。(张慧文 马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