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长丰法院,感谢郑法官,我要了两年没要回来的投资款,法院一个多月就帮我要回来了。”4月27日下午,申请人方某某将一面写有“依法维权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长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申请人方某某与被执行人韩某某,于2019年8月合伙加盟了一家化妆品公司做市级代理。后申请人退股,按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应及时返还申请人的出资,但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执行人一直不予理会。
在经历了两年的催要未果之后,申请人于2021年3月3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人员郑玉龙在接到案件之后,积极走访,通过多渠道了解被执行人的家庭和财产状况以及其实际履行能力,耐心细致地对被执行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履行义务。经多次居中协调,4月15日被执行人韩某某通过法院一次性将执行款转到了申请人手中。
自队伍开展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这是长丰法院执行局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真实写照。
(李铭 范席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