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蒙城县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在该县正式揭牌,同时揭开了蒙城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的一幕。该中心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教”的方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按照最高检提出的“惩、防、教、治、责”工作要求,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面关爱救助受害未成年人。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社会治理,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同学们,今天我来教大家如何保护自己。这堂课的主题是‘防治校园欺凌 守护少年的你’。”5月11日上午,在蒙城一中的录播教室,检察官杨艳正在为同学们讲解关于校园欺凌的法律知识。像这样的法治课程,每个月在蒙城一中都会开展一次,通过录播教室,全校学生可以同步进行收看。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他们已累计开展160余次,受教育人次突破8万。
“通过检察官给我们上的法治课,让我们了解到了更多校园欺凌的形式,还有如何借助法律手段来帮助自己、保护自己,避免以后受到校园欺凌。” “我觉得通过法治课让我们了解到更多法律条款与知识,引导我们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蒙城一中高二学生范欣妍和徐文杰说。
据了解,早在2013年,蒙城检察院就在一中建立了法治教育基地,通过设置法律教育课程,围绕常见的法律知识问题,结合典型案例,重点讲述与学生们关系密切的法律条款,推进普法教育更加常态化、系列化。蒙城一中团委副书记董思记说,法治课进一步拓展了学校法治宣传的形式,通过每月一堂法治课的持续滴灌,学生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蒙城检察院不但在县一中持之以恒地开展法治教育,而且还在逐步扩大范围,目前已向城区6所中学和13个乡镇的中小学选派了法制副校长,从以学生为主扩大到教师、职工和家长等多个群体,并注重实效,创新法治教育载体,以‘互联网+’为手段,以校园直播的方式实现一班上课,全校共享。通过‘云课堂’组织全县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开办的校园法治广播,在380余所学校上线运行,努力扩大教育覆盖面,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蒙城团县委书记卢慎告诉记者。
无论是专门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还是持续深入未成年人中间开展法治教育,这些举措都凸显出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用心和用情。” 蒙城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郑宏说。2017年,蒙城检察院在全省创新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目的就是为了积极贯彻未成年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检察服务。
“郑阿姨,我已经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了!”“好好好,你太棒啦!给你点赞!”这是不久前17岁的李某与蒙城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郑宏的对话。
2019年,李某辍学后涉及到一桩盗窃案中,后来由于及时退还了盗窃财物,且得到了对方谅解被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还未成年的孩子,咋不去上学呢?在办案的过程中,郑宏了解到,李某也想复学,但不愿与家人沟通,以前就读的学校也已没有了他的学籍,入学存在困难。
随后,郑宏联合当地团县委协商,经多方沟通协调,终于再次把李某送到学校读书。李某也发奋图强,在参加提前批次的高考中成功考上了大学。得知被录取的信息后,他立即把这个喜讯告诉了郑宏。“郑阿姨把我再次送到学校,改变了我的命运。我以后一定好好学习。”他说。
“未成年人的心智还不成熟,在成长的过程中遇到坎了,我们能实打实地拉他一把,也许会重新帮他书写人生,这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点。”郑宏说,蒙城县检察院在全省创新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目的就是为了积极贯彻未成年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检察服务。
除了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以外,2019年蒙城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共青团中央确定为首批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全国试点之一,以此为契机,蒙城县还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中心包含综合办公区、心理疏导区、亲职教育多功能区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区,实现了“一门受理”检察机关和共青团组织委派的相关社会服务。
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心理疏导专家团队可以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给未成年人的家长提供家庭教育培训等近20项服务项目。检察院联合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开展社会化帮教活动,从而促使涉案未成年人回归正常人生轨道。
法律无情人有情。无论是专门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还是持续深入未成年人中间开展法治教育,这些举措都凸显出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用心和用情。
“为了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把教育整顿效果落到‘我为群众办实事’这个关键点上,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蒙城县检察院以匠心极致为追求,持之以恒做优做专,就是为了把‘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情怀进行充分诠释,让‘人民检察为人民’在具体业务中予以体现。”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雨在结束采访时表示。(刘景侠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