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八旬老人上门立案
来源:程海卫 郑琼 记者 唐欢 2021-05-18 15:56:57 责编:齐晓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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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5月17日,祁门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一行3人深入塔坊镇高源村,上门为87岁的方老太办理了立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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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方老太诉称,其现年87岁,育有四儿两女,自从丈夫去世后,自己一直独居生活,由四个儿子共同赡养。2020年9月,因三儿子谢某某不履行赡养事宜,方老太将三儿子起诉至祁门县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谢某某每年需承担赡养费2425元。由于现在生活不能自理,常年生病吃药,需要人在身边照顾,方老太认为原判决不足以支付日常开销,所以才再次提起诉讼。

当天下午,接到方老太所在村的村干部电话沟通,立案庭法官决定上门了解老人情况。在认真听取了老人诉求后,法官现场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并叮嘱老人保重身体,赡养事宜一定快速解决。

据了解,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便利当事人诉讼,祁门县法院除积极开展上门立案外,还不断完善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民利民司法举措,推动“一网通办、一键通办、一次办好”,切实做好让“法官多走路、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程海卫 郑琼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