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人物】鲍晶晶:铭记初心使命 彰显司法为民
来源:魏晓晓 2021-05-26 14:37:03 责编:刘超

安徽日报图

她的青春在厚厚的卷宗里流淌,她的青春在定纷止争里绽放,她善于倾听、饱含热情,她甘于奉献、勤勉敬业;用真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信任。鲍晶晶,1987年1月出生,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2013年,为了心中的法律信仰,离开原工作单位黄山市市委党校,进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法官助理。8年来,在平凡的岗位上,她坚守在民事审判一线,把满腔热忱都投入到了自己热爱的法律事业,不忘共产党员的初心,怀揣司法为民的真心,坚守法治信仰,让法律的温暖紧贴在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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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细雨:她把为民当做一种信念

鲍晶晶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仅仅是一纸判决,他们更需要理解、尊重和倾听,虽然法律是冰冷的“铁栅栏”,但自己却要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她遇到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但不论什么样的当事人,她都会认真倾听每一句意见和诉求,时刻关注并考虑每一位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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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参与审理的一起房屋质量纠纷案件中,当事人购买了一套房屋,因房屋漏水多次向物业公司报修,物业公司派人多次维修,但是都未能最终解决漏水的问题,崔某一怒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开发商赔偿漏水损失。一审法院判决赔偿20多万元的装修损失等。

开发商上诉至合肥中院,作为法官助理,二审沟通中鲍晶晶每次都耐心地倾听,释法明理。二审判决维持了原判,上诉公司的法务却打来电话对鲍晶晶表达了谢意。原来上诉人一审上诉的起因竟是在一审庭审中,未能充分表达诉求、发表意见,二审虽然维持了原判,但是他们表达了自己的诉求,得到了充分尊重,对于二审结果表示服判。

“以当事人为本”对鲍晶晶来说,不仅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鲜活的实践。她所在的民四庭审理的多是房地产、劳动争议类案件,与当事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鲍晶晶在架起法官与当事人的桥梁中,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让群众在诉讼中有话说出来,有请求表达出来,有不满发泄出来,用春风化雨的态度化解了剑拔弩张的矛盾,取得了息诉服判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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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中有甜:她把奉献当成一种成长

2020年,人大报告数据,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9334件,审执结28671件,法官人均结案251.5件。报告里的数据是合肥中院“白加黑”“五加二”的日常。

2020年12月,鲍晶晶面临结案的繁重任务,又参加市委党校学习培训。可她每天都利用午休时间赶回单位,整理卷宗,做好前期调解辅助工作,她说:“年底任务繁重,当事人急,法院希望尽快将矛盾化解掉,每位法官工作都是一环套一环,我作为齿轮上的一环也不能掉链子。”党校5点下课,她再赶回单位继续整理卷宗,晚上9点打车回学校。12月31日,党校培训结束,鲍晶晶马不停蹄地赶往单位,将手头最后一批案件报结。

鲍晶晶说,在实现司法公正的过程中,合肥中院的法官们,一直在默默无闻地付出。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他们坚守孤独,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努力完成各类案件的审判任务。通向法官的路确实艰辛,但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更多的是收获,是成长。

案结事了:她把双赢当做一种目标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筑好这道防线,法官就坚持用每一个个案、每一次司法活动向社会输送公平正义的能量。诉讼调解是非常有效的方式,在工作中,鲍晶晶始终秉持“理讲透、法讲清”的调解理念,谆谆善诱,耐心劝导,尽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

2019年庐江的朱某与杨某订立一份房屋定金合同,杨某在订立合同当天支付了2万元定金。在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协商由杨某先拿出12万元为朱某偿付房屋上原有的银行贷款,涤除抵押权后,再支付尾款并过户,但在尾款支付与办理过户手续的先后顺序上,双方产生了较大争议,未能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杨某起诉到庐江法院要求解除定金合同,双倍返还定金。一审法院支持了杨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并未真正化解双方心结,二审中,鲍晶晶在庭前审理准备工作中发现其实双方都有继续交易的意愿,于是多次通过电话与杨某的母亲沟通,说服她继续购房。另一方面,和朱某约谈多次,建议他按照市场交易的惯例来确定尾款与过户的次序。为了让朱某信服,还邀请了中介介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交易成功后,朱某给鲍晶晶送来了一面印有“倾力调解  热心为民”字样的锦旗。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鲍晶晶说:“案件虽小但却是百姓的心头事,案件结果将直接影响他们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她将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矢志不渝坚定前行。(魏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