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来源:亳检宣 2021-06-04 10:21:00 责编:于迟

安徽日报图

005vZQ9Nly1g1dnljn5i8j30u00gw75a

承诺书


为严格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做到廉洁从检、服务人民,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庄严承诺:

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插手、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递交涉案材料或打探了解案情;

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四、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者予以拒绝,并做到全面、如实记录干预、过问、打探案件和说情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五、坚决做到不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六、坚决做到不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违规接触、交往,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七、坚决做到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接受其他不正当利益;

八、坚决做到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本承诺内容,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真诚接受全社会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让全社会携起手来,共同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价值追求而不懈奋斗!(亳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