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难阻办案路 高效执行解民忧
来源:记者 唐欢 通讯员 陈良涛 2021-07-13 14:45:08 责编: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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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我姓姚,这是我的证件,你是李某吗?因你与上海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现在我们正式传唤你到淮南中院一趟,涉案车辆一并查封、扣押带回。”7月7日,合肥暴雨如注,刚停好车的李某被执行干警堵在车内,再也没机会躲避执行。

2020年,上海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与李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出具裁决书后,李某迟迟不履行裁决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淮南中院执行法官姚心乐依法对被申请执行人李某财产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除涉案车辆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未能掌握车辆行踪,一直无法对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查封扣押,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喂,你好,是淮南中院执行局吗?我是上海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我们发现了李某的车辆,现在正在合肥滨湖新区某小区内,你们赶紧来。”7月7日12时,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后,淮南中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当即指派两名法官助理,协调三名司法警察共同协助执行法官姚心乐前往涉案车辆所在地进行查封扣押,并要求如查实驾车人是被执行人本人的,现场对其传唤到淮南中院说明情况,妨害或不配合执行的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当日,正遇暴雨天气。淮南中院执行局和法警队六名同志放弃午休时间,在暴雨中驱车赶往涉案车辆所在小区,在到达合肥市滨湖新区联系申请执行人后得知涉案车辆已经开往合肥高新工业园区。执行干警又马不停蹄掉头向高新产业园赶去,最终在高新产业园区内查封扣押涉案车辆,传唤被执行人李某回淮南中院。经过双方当事人商议,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涉案车辆查封扣押在淮南中院,李某需要在两个月内履行完武汉仲裁委作出的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就通过司法程序拍卖涉案车辆。

“谢谢,谢谢你们,我真的没想到我一打电话,你们随后就冒雨赶到合肥了。这个事情真的压在我们心里好久好久了,现在‘石头’终于落地,总算能睡个踏实觉,你们执行局的同志真的为群众办了一件大实事。”申请执行人一只手拿着和解协议,另一只手紧紧握着执行法官姚心乐的手感激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