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1年第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房振球主持,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
会上首先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全文,随后3名干警结合学习内容与自身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房振球指出,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重要讲话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认识我们党伟大的历史成就,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历史必然性,深刻认识红色历史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深刻认识伟大建党精神,深刻认识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的重要法宝,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认真履行“四大检察”职责,聚焦“十大业务”,扎实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和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要认真体悟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深刻内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通过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举措,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服务乡村振兴等方式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要坚持知行合一,不断提升学习效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詹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