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凤台县人民法院两名执行人员通过网络查控及时掌握了被执行人薛某的财产信息。为防止财产流失,连夜奔袭1000多公里,成功将被执行人转入广东东莞某银行的86万余元扣划至法院执行专户中,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
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薛某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中,薛某与陈某两人在合伙做生意时,协商以总价30万元的价格回购陈某所占股份。随后薛某陆续支付20万余元,剩余近10万元迟迟未付。陈某提起诉讼,经法庭多次传唤,薛某均未到庭,凤台县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薛某应向陈某返还退股款与利息合计16万余元。
执行法官接收该执行案件后,通过总对总系统查控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进行冻结,但仅有少量存款。同时,通过关联案件查询,他发现薛某共有五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正在凤台县法院执行,合计标的额123万余元,其中三件案件虽然已和解终结,但均未如约履行。由于薛某本人长期在外流动,无法掌握其具体位置,执行法官要求书记员持续关注薛某账户。
7月13日下午5点,书记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发现,薛某名下一张在广东东莞开户的银行卡内金额增至86万余元,当即将这一消息向法官汇报。但执行法官受理的该起执行标的仅有16万余元,无法通过查控系统将另三起执行案件一并冻结到位,薛某银行卡内处于未冻结状态的70多万余款随时有被转走的风险。
当日23时,执行法官带着书记员由合肥乘坐飞机,凌晨2点抵达广东,经过辗转,成功在薛某银行卡开户行营业前赶到,顺利将86万余元扣划至凤台县法院执行专户中。
后续,法院将根据薛某不同执行案件标的进行分配,保障申请人兑现胜诉权益。(姚汉青 陈雪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