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低价售机为幌骗财被判刑
来源:张慧文 记者 唐欢 2021-08-05 15:30:17 责编:齐晓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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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QQ动态等方式发布广告谎称低价出售手机,骗取他人购机款。8月4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孙某某诈骗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月至3月间,被告人孙某某通过QQ动态等方式发布广告,宣称低价出售手机,并通过多个QQ号、微信号与有购买意向的被害人联系,引诱被害人用支付宝或微信付款。被害人付款后,孙某某再以所售手机需要激活、交税等虚假理由继续诱骗被害人付款,共计16974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的方法,多次骗取多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孙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鉴于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被告人孙某某的大部分赃款,其家属也代为退赔部分赃款,被害人损失得到挽回,并取得个别被害人的谅解,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购买手机、电脑等新款电子产品前,要尽量详尽了解产品的版本、售价等相关信息,切勿被所谓的“低价代购”所吸引而轻易购买。要通过正规的平台、走正规的流程去采购,以免造成损失。(张慧文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