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送达应诉材料时,当事人因为身体原因不方便来法院领取诉讼材料,怎么办?法院上门服务。
近日,太湖县人民法院民庭审结了两起某银行诉汪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子。在送达应诉材料阶段,法官多次拨打被告的电话,均提示正在通话中,电子送达方式也行不通,通过与原告方联系,得知被告的手机陌生号码打不进去,并且被告生病了,腿脚行动不便,前来法院领取材料可能有点难。考虑到被告的身体情况,法官通过原告与被告取得了联系,约好了时间冒雨将两个案子的应诉材料送给了被告。并告知被告,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这两个案子,被告表示积极配合,在确定了大致的还款时间后,法官就做起了原告工作,希望原告考虑到被告现在的实际情况,能给予他几个月的还款时间,原告表示同意。
法官将调解意见的具体条款通过电话告知了被告,在征得被告的同意后,法官立即制作好调解协议和调解书,并再次驱车前往被告家中,让其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向其送达了调解书。(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