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霍山县公安局接到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来的几起某早餐店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案件线索,以此案为抓手,霍山县公安局依法对全县经营的早餐点、乳制品、肉制品、保健品、调味品等重点领域的食品经营商店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采样清查行动。进行科学检测,在对16家早餐店出售的油条检测结果中显示,其中衡山镇文峰南路早点铺、衡山镇老段小吃店、霍山县单龙寺镇东风桥街道早点铺三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分别为1650mg/kg、1230mg/kg、1110mg/kg,均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铝的残留量≤100mg/ kg)的标准,人长期过量食用可致严重食源性疾病。以上3人行为已经构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警方提示:柴米油盐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肉类、蔬菜等食品,更是餐桌上必不可少的吃食,郑重警告那些不良商贩,不要为一己私利,将掺有有毒、有害添加剂的食品流入市场,牟取暴利,一经查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霍山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