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援中心“试试看”,没想到真要到了工资!
来源:安徽法制报通讯员 闫亮 2021-09-08 11:33:44 责编:于迟

5月15日,亳州市谯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7月刘某通过应聘,入职亳州市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岗位是安检员,具体的工作内容是负责安检、车辆的加气以及储气罐的更换、设备巡查等,每月固定工资为28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会保险。

因该石油公司经营期间发生业务调整,刘某于2020年6月被迫离职。离职后,刘某多次向公司讨要加班工资未果,且公司态度强硬。就在刘某为此烦心之时,一位朋友告诉刘某,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通过诉讼解决问题。2020年8月,刘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了谯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审核,认为刘某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当天受理,当天指派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为其提供援助。

接受指派后,承办律师约见了刘某,认真听取了刘某对案件的陈述以及诉求。充分听取了其意见后,承办律师帮其梳理了案情,在此基础上,针对刘某具体诉求,详细分析了本案涉及的法律规定,并向其进行了充分的法律风险提示:该石油公司与刘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强令刘某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加班以及未给刘某购买社保的行为已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刘某在工作期间未能保留足够的证据材料,所以在仲裁以及诉讼中会有证据不足的问题。

在与刘某充分沟通、确定策略后,承办律师首先向仲裁机构申请了劳动仲裁,并提出具体仲裁请求:1、请求裁决确认刘某与石油公司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28日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裁决石油公司向刘某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0800元;3、请求裁决石油公司为刘某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

因在仲裁阶段未能解决争端,今年5月,承办人又协助刘某向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具体诉求同上述请求保持一致。诉讼阶段,承办律师多次与石油公司律师协商、沟通调解事宜,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于庭前促成了双方的和解。在法律的威慑下,最终石油公司向刘某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人民币3万多元。(安徽法制报通讯员 闫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