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土地流转纠纷 法院给捋清楚
来源:安徽法制报通讯员 万德央 2021-09-15 16:01:10 责编:于迟

当下,农村土地流转现象较为常见,但是,由于农民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引发的各类纠纷不断增多。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土地流转引起的纠纷。

2019年6月,明光市某村民组20户村民分别将各自家庭承包的土地流转给李某经营,约定先耕种后付费,每亩承包费200元。2020年10月,明光市某村民组20户村民在未与李某解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关系情况下,又与范某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将已交付给李某经营尚未收回的案涉土地出租给范某经营。范某每年每亩向案涉20户村民支付租金700元。2020年10月份,李某在案涉20户村民的土地上播种小麦。范某以其系案涉土地承包人为由现场制止遭李某拒绝。范某为此诉讼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土地。

法庭经审理后查明,明光市某村民组20户村民于2019年6月将各自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李某经营,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经营权流转协议,但双方约定先耕种后付费,每亩承包费200元且将土地交付给了李某耕种,李某据此取得案涉土地经营权。李某取得土地经营权在先,明光市某村民组20户村民在未与李某解除土地流转关系情况下便与范某签订土地流转协议,范某与李某因此产生纠纷,李某没有过错。范某因案涉土地被李某耕种而不能经营案涉土地,依法可向明光市某村民组20户村民主张违约责任。范某主张李某侵权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驳回了范某的诉讼请求。(安徽法制报通讯员 万德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