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小余的父母来到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法庭,着急地说:“这都开学了,孩子户口问题迟迟解决不了,上不了学,法官您一定要帮帮我们。”
原来五年前,余某和王某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生下了小余,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分手,孩子的户口登记在王某娘家。现在孩子到了入学年龄,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学习环境,余某和王某商量后,决定迁出小余的户口,把小余带到自己户口所在地上学。但是多方问询无果,都开学了,孩子的户口问题还没有解决,于是二人来到法院求助。
承办法官接待了心急如焚的余某和王某,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告知他们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来解决孩子户口问题,余某和王某当即表示同意。承办法官特事特办,立即开庭调解并制作出调解书,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半天时间,顺利变更了小余的抚养权。小余的父母拿到调解书后,激动地说:“法官,非常感谢你们,没想到只来了一趟就解决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省了我们太多的时间,办事效率太高了。”
据悉,大通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秉持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案件,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努力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安徽法制报通讯员 黄娜娜 魏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