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
来源:安徽法制报通讯员 胡睿 2021-09-22 10:41:15 责编:刘超

9月18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暨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合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东强调,要深刻认识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任务,树牢“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的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理念,凝心聚力,开拓创新,知重负重,再接再厉,奋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合肥打造“五高地一示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合肥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程洛发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强基础、见成效、创一流、再鼓劲、铸辉煌”的总体思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将人民法庭工作作为抓基层、打基础、利长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制度更加健全,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更加深入,法律统一适用机制更加完善,司法责任保障机制更加充分,人民法庭基础建设更加优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更加自觉,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更加主动。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重要论述精神,准确理解一系列会议精神,加快构建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一要明确“四项责任”,科学界定责任边界。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明晰、层次分明的责任链条,强化政治责任,细化办案责任,实化监管责任,优化层级责任。二要完善“三项机制”,督促依法履职尽责。完善督责机制,建立各类管理通报制度和督办单,完善考责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完善追责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等制度规定。三要健全“三项保障”,有力支撑担当尽责。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责任与保障相匹配、问责与免责相结合,健全职业管理制度,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健全科技保障机制。

会议强调,要树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新的工作理念,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原则,坚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夯实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工作。一要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重大意义。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性,将人民法庭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二要进一步明晰新时代人民法庭功能定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切实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和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实现人民对公平正义的向往。三要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依法保障农民产业增值收益和进城落户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家事邻里纠纷等基层多发案件。四要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要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推动“无案村(社区)”创建,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五要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前沿阵地、服务群众“连心桥”作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坚持和完善巡回审判制度,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六要不断夯实新时代人民法庭发展基础。要科学合理进行法庭布局,加快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以信息技术为人民法庭工作增势赋能,持续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完善人民法庭运行管理。

会上,合肥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弘宣读《关于对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5家基层法院作交流发言,合肥中院民一庭法官于海波、民四庭法官王莉分别就民间借贷类案件实务、农村土地流转类案件实务进行授课。

合肥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专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人民法庭庭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安徽法制报通讯员 胡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