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太湖某银行起诉被告刘某某要求其归还在原告处的贷款及利息2000余元。
在立案阶段,立案庭工作人员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将立案通知和受理通知书以短信方式分别发送给双方当事人。因为原告提供的被告号码由被告亲人在使用,其亲人将这一情况告知给被告,被告于9月17日主动到原告处将该案的本金和利息全部归还。原告将这一情况反馈给立案庭,为充分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诉讼成本,立案庭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至此这起案件以原告撤回起诉圆满结案。
当事人对法院的工作效率赞不绝口。
从2020年8月电子送达试运行以来,太湖法院累计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立案通知约27500余次,省时又省力,反馈快,也保证了送达过程全程留痕。太湖法院以推动电子送达为契机,稳步推进智慧法院的深度应用,积极做好多渠道、多业务网上办公,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充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安徽法制报通讯员 祝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