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作为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
来源:安徽法制报记者 徐奥萍 2021-09-29 09:29:04 责编:夏平

为加快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助力安徽“三地一区”建设,我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科技创新,于日前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9月24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盛大友就该意见作相关解读。

盛大友介绍,此次《意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等十大新兴产业,强化检察自觉,担负检察职责使命,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意见》围绕检察机关主要职能展开,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突出运用好刑事批捕、起诉检察职能,重点打击、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十大新兴产业的刑事犯罪;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功能,依法保障十大新兴产业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有效维护涉十大新兴产业企业和个人的民事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措施和手段,依法办理涉十大新兴产业的行政检察类案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涉十大新兴产业的社会公共利益司法保护;突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发展。

着眼于解决十大新兴产业涉案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此次《意见》有不少值得注意的特色和亮点。《意见》明确,探索对企业涉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类型案件,在依法不捕、不诉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做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督促企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推动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对涉新兴产业企业经营者的人身权、财产权保护方面,《意见》突出强调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在押涉及十大新兴产业重要岗位人员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逐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切实降低诉前羁押率。同时督促社区矫正管理机构,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从事经营活动快速办理、跨省(区、市)异地社区矫正机构同步协管机制,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有利条件。在保护财产权方面,审慎使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性措施,对涉案企业正在投入生产运营或者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原则上依法不予查封、扣押、冻结。此外,《意见》还突出强调要严格把握办案法律政策界限,畅通涉案企业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安徽法制报记者 徐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