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车700公里拘回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来源:安徽法制报通讯员 姜宏乔 2021-09-29 15:28:45 责编:齐晓迪

9月24日,天长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和法警来回驱车700公里,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朱某成功从浙江宁波带回,依法进行司法拘留。9月26日,朱某主动还款175万元,余款申请人曹某自愿放弃,案件成功执结。

曹某与朱某系发小,朱某因经商资金不足,多次向曹某借款。2016年12月,双方经结算,朱某尚欠曹某本金285万元及利息。一年后,朱某依旧未还,双方再次签订还款协议。此后,朱某陆续还款163.1万元,余款未再偿还。因多次催要无果,曹某诉至法院。经天长市人民法院一审、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判决朱某偿还曹某借款本金241.7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朱某仅偿还30万元,就不再履行。曹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朱某还款。朱某给付25万元后,再无下文。执行法官依法冻结、扣划其银行账户资金1.6万余元。之后,朱某一直以多种理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当天,执行法官接到举报,称朱某在宁波开店,立即带人前往。经现场调查取证,朱某确有一定还款能力,再三释法明理无果后,执行法官依法将其带回,送拘。在拘留所的第三天,朱某认识到拒不履行的违法性与严重性,连忙联系执行法官,主动还款175万元。 (安徽法制报通讯员 姜宏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