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装女性身份 以网恋为名诈骗
来源:安徽法制报通讯员 胡雪 魏小雨 2021-10-14 17:32:16 责编:齐晓迪

近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敖某犯诈骗罪一案,判处被告人敖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十六万余元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敖某因生性懒惰经常换工作,花钱大手大脚,经济陷入窘境。于是敖某注册了一个微信号,从网上找来一些“美女”的图片发布在微信朋友圈。2019年7月,敖某伪造自己是未婚年轻女性身份,与被害人陈某在网上确立“恋爱关系”,随后以房租、家人生病等理由骗取陈某共计147646.12元。后陈某要求见面,眼看事情即将败露,敖某直接失联。从陈某处骗来的钱被挥霍一空后,敖某又以同样的身份与被害人张某网上“谈恋爱”,编造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张某16820元,之后又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张某怀疑被骗,遂至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微信虚构未婚年轻女性身份与被害人谈恋爱,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官提醒:在微信、QQ等第三方平台交友时,一定要保持警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仔细核对对方真实身份,切记被花言巧语迷惑,最终掉入以“爱”为名的“陷阱”。同时也警告一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终将受到严惩。(安徽法制报通讯员 胡雪 魏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