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依法治河
来源:安徽法制报记者 聂学剑 2021-10-15 09:55:56 责编:刘超

10月14日,记者从阜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17年以来,阜阳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五年来,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护总体目标,河湖长制已建立长效机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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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各级河湖长履职能力不断增强。自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通过召开总河长会议、签发总河长令、召开专题会议、巡河调研、签批部署等方式,切实落实全市河湖管护工作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扎实推动全市各级河湖长对河湖长制工作的思想认识不断深化、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履行河湖长职责能力不断增强。

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召开总河长会议4次、发布总河长令12道,召开专题会议8次;全市各级河湖长通过省河长制APP巡河10万余次,累计发现解决问题2000余处。2020年,阜阳市河长办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积极协调,通力协作,在全市建立了以河湖治理保护协作联动为主要内容的“河湖长制+检察长”、河湖警长制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河长办组织协调、考核督办职能,在市县公安机关设立推进河湖警长制工作办公室,进一步强化工作协调配合,河湖依法管理能力逐步增强。今年以来,该市先后与河南省周口市、驻马店市、信阳市及亳州市、淮南市建立市域间的联合河湖长制,强化跨界河流共商、共享、共治、共管举措,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近年来,市河长办通过实施“一单四制”(即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问题交办制、通报制、督办制、销号制),充分运用督导通报约谈等措施,进一步压实河湖长主体责任和县级政府属地责任,全面完成了水利部及省历次交办的河湖“四乱”问题整改销号任务,一举攻克了太和春樱花园、太和洄龙湾庙、界首清泉度假山庄、颍上关屯乡违建等一批河湖难题,解决了一批一直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河湖突出问题。同时,市河长办举一反三、自我加压,先后组织河道管理单位和委托第三方,通过人工“走河式”排查和无人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起底全市河湖“四乱”问题。推行河湖长制以来,累计解决各类河湖“四乱”问题3000余处,基本消除了主要河湖管理范围内的突出问题。全面完成水普名录内河湖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明晰了河湖管理界限,为开展河湖管理保护提供了法理依据。

同时,阜阳市在设立了县级以上河湖长的河湖全面明确了河湖管护主体,并按照《关于推深做实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市级第3河长令)要求,建立了管护队伍,将管护经费纳入了市县级财政预算,基本实现了主要河湖有人管、有钱管。目前,各县市区正积极探索将河湖管护机制向农村水系和小微水体延伸,以县域、乡域为单元,结合乡村振兴,招标第三方专业管护公司,统一负责区域内水面日常管护。

截至目前,阜阳市累计建成省级示范河湖1条、市级示范河湖40条、县级示范河湖130余条,合计奖补资金1500余万元。市河长办计划在“十四五”期间,以系统治理、生态治理理念为指引,通过实施系统整治和综合治理,按照“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建设目标,集中建成37条省级示范河湖,逐年建设一批市县级幸福河湖,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树立可复制可推广典型范例,以点带面,逐步推动全市河湖面貌显著改善。今年计划建成的9条省级幸福河湖正在有序推进,预计12月底前通过省级验收。(安徽法制报记者 聂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