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邀请检察官见证强制迁出执行行动
来源:安徽法制报通讯员 李莉 2021-10-21 15:08:14 责编:刘超

10月15日,肥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安徽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县检察院两名检察官应邀随同执行干警深入执行现场,全程见证监督。

合肥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安徽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合肥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向肥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立即返还申请人某产业园厂房B区2层面积为1551.3平方米的租赁房屋,并支付自2019年7月1日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的房屋租金和房屋使用费,合计699000元。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公司负责人,告知其逾期不主动腾空、搬迁涉案房屋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安徽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自行履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法律权威,肥西法院张贴迁出公告,决定依法强制执行。为确保强制执行安全、有序进行,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苏绍军两次主持召开工作部署会,执行局副局长和业务骨干参与研究制定《强制清场方案》,为执行行动有序开展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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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上午9时,14名执行干警快速集合,抵达执行现场。执行局副局长卓玉俊、干警孙运龙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执行依据、执行法律规定和执行事项后,立即控制现场,按既定方案对被执行人需搬出物品逐一进行详细清点、贴标、登记,统一打包,贴上封条,集中搬运。在检察官的见证下,经过4个多小时的努力,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安徽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物品全部搬至为其选定的房屋内,将腾退出的厂房移交给申请执行人合肥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法制报通讯员 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