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来源:安徽法制报通讯员 章英特 2021-10-26 17:24:26 责编:齐晓迪

​10月20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对段某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了公开宣判。

因该案涉及125名老百姓的存款,该院分管副院长范卫彬在近两个月内全程参与四次协商,责令四个被告人退缴存款人经济损失,但四个被告人相互推诿,没有退缴一分钱。法院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将处于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吕某某予以收监,两个星期后,四个被告人共退缴了存款人经济损失550000元。加上在起诉前已退缴的存款人经济损失1090000元,以及查封的两处房产、两辆汽车,法院尽最大努力挽回受害人损失。(安徽法制报通讯员 章英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