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 肥西县司法局丰乐司法所将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有机结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遵守社会公德 争做文明市民”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创建文明城市基本内容和作为普通居民应尽的义务,结合“创城”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规范做了进一步的要求。
学习结束后,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社区矫正对象对该镇丰乐大道路旁的卫生、杂草及杂物等进行打扫清理,并担任文明创建宣传志愿者,积极向过往群众发放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手册。活动中,矫正对象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充分体现了集体意识。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借此机会和社区矫正对象谈心交流,了解近期的生活和思想情况,并强调作为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遵守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保护环境、爱护公物、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公益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安徽法制报通讯员 王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