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宣城市宣州区鳌峰司法所在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中发现1名社区矫正对象有非规定区域活动的结果后,立即报告至宣州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局第一时间开展了调查取证,经核实,该名社区矫正对象属未履行请假程序私自外出,及时给予该名社区矫正对象警告处分。
据了解,今年6月,宣州区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了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工作机制,司法所每月向所在地派出所提供需要核查的社区矫正对象人员信息,派出所利用大数据核查平台开展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司法所。目前,共发现4名社区矫正对象有非规定区域活动轨迹,均给予了相应处罚。(朱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