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成效初显
来源:胡慧娟 2021-11-15 09:59:18 责编:刘超

近日,肥西县人民法院运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模式成功调解了两起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1月5日,肥西县“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室揭牌后不久就收到第一起案件。费某因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将江西省上饶市某建设公司起诉至肥西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医疗费、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共计78778元。肥西法院立案窗口经审查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委派至“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

工作室接到委派后,将案件分给了专职调解员吴家稳和兼职调解员马锦程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吴家稳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耐心细致反复协调,点对点听取各方意见,释法明理并耐心分析该案中的矛盾节点。针对双方的意愿,调解员给出了合法、合理、合情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事后,双方均表示,调解员起到了“中间人”的协调作用,既解决了矛盾,也减少了双方的时间成本。

11月9日,时隔3天后,肥西县“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室又成功调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原告杨某于2016年2月到合肥某科技公司上班。2020年6月2日,在检修公司宿舍楼水管时,杨某不慎受伤,送医后被诊断为“腰椎骨折”,后认定为工伤,鉴定结果构成八级伤残,由此引发劳动争议。原告杨某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肥西法院。

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案件再次被委派至工作室调解。专职调解员吴家稳和兼职调解员高培云接到案件后,认真审阅卷宗,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并倾听意见。刚开始公司与职工态度均十分强硬、互不相让,案件几度僵持。考虑到劳动者受伤的实际情况,本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原则,调解员与双方多次沟通,最终涉诉企业愿意一次性支付给原告11万余元,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从目前受理的案件来看,涉诉企业大多在劳动合同、社保、年休假、加班工资等劳动者合法权益上未能很好履行职责,故而引发争议。让矛盾纠纷多一个出口,让职工群众少走点弯路,让企事业单位和谐用工是我们秉承的宗旨。”调解员吴家稳讲述了自己的调解心得。

自今年9月底肥西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揭牌成立以来,该工作室对接引入专、兼职调解员13名,已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件,成功调处2件。调解员们一方面依法依规调解,另一方面,及时向企业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企业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胡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