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合肥地区10家法院参加活动,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包河法院设分会场。
活动当天,合肥市法院线上线下向183名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1.37亿余元,涉及农民工工资、小微企业、金融单位、诈骗案件追赃挽损等执行案件232件。省高院执行局局长、一级高级法官陈严法,执行局副局长黄从文,宣教处副处长陶庆,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翟纯,包河区法院党组成员、院长胡权明等在包河区法院分会场参加活动。全国人大代表李小莉及6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名市县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2名特邀监督员应邀参加现场见证。



当天上午,在包河区法院视频会议室,随着最高法院领导宣布活动启动,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正式开始。执行案款的发放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市中院、包河法院、肥东法院、瑶海法院等4家设立分会场的法院,采取线下发放形式,市内其他6家法院通过线上方式发放。据了解,全市4家法院发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合肥中院发放6090万余元,瑶海法院发放2796万余元,巢湖法院发放2293万余元,包河法院发放2006万余元。活动现场,中信银行合肥分行送来感谢信及锦旗,对包河法院秉公执法、尽责高效的案件执行工作以及干警的辛苦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做好本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合肥法院执行局在严格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做好到账案款的发放审批、现金提取、完善手续等工作,确保案款合规发放、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提升活动实效。同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全力畅通案款给付“最后一公里”,为全年执行案款工作按下快进键。据了解,今年以来合肥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之清理执行案款等专项行动,在法定期限内正常发放执行案款63.51亿元,清理超期案款8.78亿元,四项系统数据差异率全部符合上级法院要求。执行案款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实现,让当事人及时拿到“真金白银”。(陈保合 马晶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