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司法局发挥职能作用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来源:王帮成 2021-11-23 17:24:21 责编:齐晓迪

近年来,寿县司法局围绕平安寿县、法治寿县、幸福寿县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加强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乡镇(街道)、村(居)、企事业单位等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工作体制机制规划化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理社会热点、难点纠纷,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初步建立起多元化调解格局,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作用。县、乡(镇)两级均成立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门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加强特殊群体管理,预防违法犯罪。依据职能全面推进县、乡(镇)两级过渡性安置基地、社区矫正基地建设,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鼓励引导更多的社会企业接受安置刑释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努力落实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各项措施,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服务帮扶,严格控制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律素质。围绕国家宪法日暨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江淮普法行”“法律六进”“一村(社区)一律师”“法治文化建设年”等活动,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重点加强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农民等群体的法治教育,在全县范围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县、乡(镇)两级法治宣传传统阵地、网络阵地建设,着力打造法治精品。

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增强服务水平。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干警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开展无偿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职业道德高、业务素质强的律师陪同“四长”接访,参与涉法涉诉案件的接待及调处工作,提升群众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认同感和公信力,增强受援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王帮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