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姜明介绍了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相关情况。“一规划两方案”即《法治安徽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安徽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实施“一规划两方案”是我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安徽的重要路径,是推进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对新阶段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介绍,“一规划两方案”作为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安徽法治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我省2020年就着手开展编制工作,期间先后开展了书面调研、实地调研、省外考察、专家研讨,面向社会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又先后征求了各地各部门、有关专家学者、省委依法治省委委员意见建议,在此进程中多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报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在编制过程中,一是注重对标对表,结构安排上全面对照党中央规划纲要的基本架构,在重点内容上全面贯彻党中央规划纲要精神,确保党中央规划纲要及相关决策部署在我省落地落实。二是注重融合融入,注重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意见中涉及法治建设的内容融合融入、衔接配套。三是注重问题导向,围绕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安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深入分析安徽法治建设面临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聚焦党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四是注重守正创新,适应全面推进法治安徽建设的新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我省法治建设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工作措施。五是注重安徽特色,在内容方面,注重总结、升华近年来我省法治建设成果;在工作保障方面,注重强化各级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要求配齐配优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等。
“一规划两方案”编制的总体框架分为三部分,其中,关于法治安徽建设规划总体框架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五大体系”为主体,围绕“五大体系”作出具体部署安排,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抓手”作用落细落实,突出统筹性、全面性、保障性、创新性,共由九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明确法治安徽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至第九部分,主要围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加强党对法治安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等,提出相关改革发展举措。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总体框架。主要围绕“一条主线”和“八个体系”提出相关改革发展举措,结构主线上突出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这条主线,目标设定上进一步突出对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要求,框架体系上紧扣当前实际,从职权法定、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突发事件应对、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科技支撑等八个方面突出体系建设,注重法治政府的全面推进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整体提升。
关于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总体框架。主要聚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强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强调良法善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强调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从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加强公民权力保护、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等五个方面作出部署安排,提出具体措施,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安徽法制报记者 张青川)